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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2024-07-10 10:30:17· 來源:江蘇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發(fā)布地區(qū):江蘇· 招考分類:高校/科研所· 內容分類:招考公告

  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區(qū)珍珠南路65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綜合素質和發(fā)展?jié)摿?,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有良好的職業(yè)認知和一定的工作經(jīng)驗,有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四)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專業(yè)名稱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執(zhí)行。

  (六)對工作經(jīng)歷有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崗位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jīng)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jīng)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jīng)歷。計算工作經(jīng)歷的基準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費用

  1.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2024年7月17日12: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2024年7月19日12: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2024年7月19日15: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2024年7月19日16:00;

  (5)繳費時間:2024年7月19日16:00-2024年7月20日16:00;

  2.報名方式:

  應聘者訪問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官網(wǎng)“人才招聘”欄(網(wǎng)址:http://rscxzp.njrts.edu.cn/),進行注冊登錄,對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并填寫個人簡歷,按要求上傳照片及支撐材料,確認個人信息無誤后提交。

  3.上傳材料:

  應聘人員在報名平臺填寫簡歷同時,須在“資格審核材料”項目內提交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材料掃描件(注意:根據(jù)崗位要求上傳材料,崗位沒有要求的不用上傳。只上傳一個PDF文件,命名為:崗位編號+姓名。)內容按順序包括: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本科階段以來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認證報告(學信網(wǎng)下載打印),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及空白三方掃描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社會人員須提供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清單等證明;

  (4)崗位表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個人工作經(jīng)歷或能力的證明材料等;

  (5)崗位表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學生干部經(jīng)歷證明:班級、院級學生干部經(jīng)歷須由學院出具證明,校級學生干部經(jīng)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主要團學干部包括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正副班長,院級團委(團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lián)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xié)會)負責人。藝術團干部指校級各類藝術團干部。

  團學工作經(jīng)歷證明和藝術團指導經(jīng)歷證明須由學校團委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jīng)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報名費用:

  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具體繳費方式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公告。繳費成功即報名成功,未進行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名成功后,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報名費不退。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通過報名平臺中應聘者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進行。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各輪考試過程中適時安排,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材料的原件,內容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須保證所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準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適時組織考試。

  2.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如有故意隱瞞參加應聘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已經(jīng)錄用的解除聘用關系。不得應聘情況包括: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根據(jù)《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南鐵院人〔2019〕23號),不得參加應聘的回避條款。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及組織

  (一)考核方式

  1.E01-E12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崗位勝任能力評價+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勝任能力評價人員,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進入,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崗位勝任能力評價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總成績=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偝煽兂霈F(xiàn)同分時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如面試成績亦同分,按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成績高低進行排名;若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成績亦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2.E13-E19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試講+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員,末位有多名同分者,一同進入,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試講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各項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偝煽兂霈F(xiàn)同分時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如面試成績亦同分,按試講成績高低進行排名;若試講成績亦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二)考核內容

  1.筆試。主要測試高校教師及工作人員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應用能力及綜合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wǎng)“人才招聘”欄發(fā)布進入下一輪考核人員名單,考生可憑報名賬號查詢筆試成績。

  2.試講。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應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試講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崗位勝任能力評價。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學術背景、科研素養(yǎng)、科研業(yè)績、應聘崗位設想等。崗位勝任能力評價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考核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4.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知識結構、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三)考核時間、地點

  各項考試將在報名截止后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準考證下載等將在學校官網(wǎng)“人才招聘”欄發(fā)布通知,請及時查看。

  所有考試均在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浦口校區(qū)進行(南京市江北新區(qū)珍珠南路65號)。

  四、錄取

  (一)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專任教師崗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組織考核考察,并根據(jù)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wǎng)、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核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我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同時約定試用期,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簽訂后不再進行遞補。與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jù)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自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起30天內,應聘人員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不履行報到手續(xù),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一)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68533098;

  咨詢QQ:2252999769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二)崗位表中聯(lián)系人負責回答具體崗位相關咨詢。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監(jiān)察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5-68533011;

  七、報名系統(tǒng)技術服務

  QQ群:5490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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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人事代理)第一批

  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4年7月8日

  原標題:南京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7/9/art_57210_11292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