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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遼寧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招聘18人公告
2024-09-23 10:29:00· 來源:華圖事業(yè)單位· 發(fā)布地區(qū):遼寧· 招考分類:央企國企· 內容分類:招考公告

一、企業(yè)簡介

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注冊資本40億元,是經沈陽市政府批準由沈陽市國資委出資組建的,水資源區(qū)域一體化管理,生產、運營、服務與資本一體化運作的有限責任公司。集團經營范圍為:國有資產經營;水務行業(yè)投資、建設、設計、施工、經營管理;自來水生產、供應、銷售及服務,排水運營、管理及排水設施維修養(yǎng)護;污水處理等。

二、選聘職位及人數(shù)

1.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動”招聘公告_00.jpg

三、任職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熱愛水務事業(yè),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無黨紀、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罰記錄,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符合崗位聘任要求的其他情形;

5.具備團隊意識,誠實守信;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資格條件

1.具有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yè)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所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具體任職資格及所需條件(詳見附件);

4.特別優(yōu)秀或緊缺的專業(yè)技術人才,經集團研究決定后,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

四、以下條件不接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和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或者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或者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與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尚未解決的;

3.聘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和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選聘程序

(一)公告發(fā)布

集團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崗位、職數(shù)及崗位職責、招聘條件、招聘程序等。擬選擇在沈陽市國資委官方網站、陽光國企、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以及智聯(lián)招聘網站/公眾號公開、透明發(fā)布信息公告,其他渠道均為轉載。

(二)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時。

2.報名方式:PC端(https://shenyangwater.zhaopin.com)報名或掃描下方二維碼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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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名要求:報名時應聘者須提供真實個人信息,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guī)范填寫個人信息,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以及惡意注冊干擾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名集團任何崗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職位要求及崗位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篩選,主要對報名人員崗位任職資格、工作經歷、工作業(yè)績、個人素質等方面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該崗位招聘作廢。

(四)筆試

1.根據資格審查結果,按照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確定筆試人員名單。

2.筆試內容:通用能力測試、專業(yè)知識測試。

3.筆試人數(shù):簡歷篩選通過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不低于3:1確定筆試入圍人員名單。

4.筆試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現(xiàn)場或線上筆試形式。

5.筆試時間:待確定筆試形式及時間后,以短信和電話形式另行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如未能按要求回復短信且電話未能接通者,則視為放棄筆試機會。

(五)面試

1.面試形式:將以短信和電話形式另行通知。

2.面試人數(shù):筆試成績≥60分,按筆試成績,每個崗位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不低于3:1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至入選人員手機,請收到短信人員務必按照短信提示時間回復是否參加面試,未回復短信者,招聘項目組會以電話進行溝通確保收到相關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視為放棄面試機會。

4.面試形式:面試評價委員會從崗位認識、知識結構、專業(yè)能力、工作業(yè)績、職業(yè)素養(yǎng)等方面對面試人員進行考核,采取百分制。面試采用工作述職和答辯的方式實施。評委專家的評分權重相同,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按算術平均數(shù)統(tǒng)計成績。

(六)確定考察對象

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確定候選人員。若分數(shù)相同先比較任職資格條件中是否具有優(yōu)先條件;若優(yōu)先條件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依次進行比較,確定候選人員。

(七)體檢

擬錄用人員與招聘人員比例為1:1;擬錄用人員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擬錄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在組織考察合格的候選人中,按綜合評價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補招,并履行相關程序。

(八)背景調查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身份信息、學歷信息、法院民事訴訟信息、金融風險記錄、商業(yè)利益沖突、公司銀行流水記錄等。

(九)公示

對擬錄用各崗位人選在沈陽市國資委官方網站、陽光國企、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以及智聯(lián)招聘發(fā)布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反映意見或反映意見經調查核實證明不屬實或不影響聘用的,進入錄用程序。

(十)錄用

通知錄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組織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附屬相關協(xié)議,試用期6個月。三年內不得因個人原因變動單位和崗位。

錄用人員不服從分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或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所產生的空缺,在組織考察合格的候選人中,按綜合評價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補招,并履行相關程序。

六、相關說明

1.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的,則取消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聘用,須按通知規(guī)定時間及時報到。

2.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本次選聘發(fā)布公告、網絡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背景調查由第三方負責,最終解釋權歸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4.招聘組咨詢電話:024-31313078(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點-12點,13點30-18點)。

5.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沈陽市紀委監(jiān)委024-12388;

沈陽市國資委024-31290269;

沈陽水務集團紀檢監(jiān)察部024-22854612。

附件1:

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動”崗位信息表.xlsx

原文標題:沈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動”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yswgw.com/focusNews/1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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